东南网讯 这个小偷怎么也没料到,偷个邮包的罪行如此之重。近日,当他听到自己被判10年有期徒刑时,脸都绿了。
41岁的王某曾因吸毒两次被劳教,也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先后两次入狱。
6月30日10时许,王某来到东明路天湖大厦门口,看到门口停着一辆载有邮包的电动车。当时邮政速递公司的速递员入户送邮包,以为只是一会儿的工夫,就将车子与一些邮包留在门口。
王某趁人不备,偷偷骑走这辆电动车,并将车上装有多件邮件、邮包的马鞍袋一并偷走。当他正想打开邮包看个究竟时,正好有人经过,做贼心虚的他连忙就地丢弃马鞍袋,急匆匆离开。
其实,那马鞍袋里的一些邮包很值钱,里面除了音箱、睫毛膏、挎包、手机充值卡等物品外,还有2只总价值14.6万元的OMEGA手表。
所幸的是,马鞍袋后来被一个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人捡到,所有物品都物归原主。
思明区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计152995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刑法》明文规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盗窃数额超过9万元,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综合具体情节,一审判处王某10年。因为他是犯罪未遂,且涉案的赃物均已追回,可予从轻处罚。此外,他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