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洋钦 陈捷)三岁女童被虐杀、“变态男”深夜撕裂女子肛门、斯文“大男孩”杀人后上传裸尸照、两女生被撕上衣拍裸照……最近,厦门陆续发生了几起犯罪手法残忍、暴力、变态的恶性伤害案件。
这些看似偶然、独立,但又集中出现的案件,引起了厦门媒体和心理学界的关注。日前,厦门心理学界的专家对这些案件进行了“会诊”,有专家分析后指出,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具备了反社会人格的某些特质。
共同特征 都具备反社会人格
这些看似独立的案件之间,是否有着内在联系?
“这些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都具备了反社会人格的某些特质。”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王文强认为,这些反社会人格的特质,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首先,这些犯罪嫌疑人通过极其暴力、变态、残忍的方式,对受害人实施侵害;其次,这些犯罪嫌疑人心中,都有着不满情绪,要么是对社会的不满,要么是对同事、同学的不满;第三,明知他们实施侵害行为的结果,仍然实施,行为中还有些幼稚的成分,就像没有正常的思想一样,但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又是很强大的。
王文强说,所谓人格障碍,是指儿童期或青少年期发展起来的严重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在总体上不适应的一类精神异常,是心理发育不健全的表现。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是人格障碍的一种,同时,这种人格障碍也是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所最为重视的一种。此种人格障碍引起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多,同一性质的屡次犯罪,罪行特别残酷或情节恶劣的犯人,其中大部分都属于此类型人格障碍。
这类罪犯共同的心理特征是:情绪的暴发性,行为的冲动性,对社会对他人冷酷、仇视、缺乏好感和同情心,缺乏责任感,缺乏羞愧悔改之心,不顾社会道德法律准则和一般公认的行为规范,经常发生反社会言行;不能从挫折与惩罚中吸取教训,缺乏焦虑感和罪恶感。
起因琐碎 小事升级为恶性案件
性生理需求没有得到正常满足、失恋、同学同事之间的不和……这些暴力、残忍的伤害案件,探其究竟,都是由一些生活事件升级而来的。把这些案件串联在一起来看,其实又把我们拉回到一个老话题上来:要呼吁社会大众重视心理健康。厦门心理学会理事、厦门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主任郑剑锋指出,对身边人的心理健康漠不关心,最终也有可能因为这些恶性案件的发生,而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大家都应该多关心周围的人,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了,冲突少了,积压的愤怒少了,冲动性的行为少了,这些伤害原本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