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连日来,本报持续关注报废车辆霸占小区停车位问题,相关法律人士认为物业不积极作为,也是造成该现象较为普遍存在的一个客观原因;对此,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人士有话说:眼下,相关法规未健全,未明确“指定”分管部门负责,也是造成报废车霸占公共停车位的一个重要因素。
就法律人士所提 “可向法院起诉索赔车主欠缴停车费”一建议,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一负责人说,上述建议,只能算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他认为,束缚该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瓶颈”在于车辆管理部门职责未能明确到位。
“我们物业有出面解决问题的责任和义务”,该物业协会负责人士介绍说,很多情况下,小区物业很迫切地想解决问题,但不知该找哪个部门,更多的情况下,都是直拨110报警或向车管所反映,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
那么,到底有没有相应法规来监管这种情况?带着疑问,导报记者先后采访了厦门车管所法制科、车管科等科室,但对方并未透露相关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