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昨日本报《霸占车位4年不挪窝》说的是,一些小区的报废车辆长期霸占停车位,物业、警察均称无权干涉,不禁发疑:这些车主长期免费“独享”车位,难不成,相关部门对此真的“束手无策”?
昨日,经导报记者调查发现,报废补贴偏低、缺乏监管机制这两大客观因素导致或纵容了这些报废车辆“霸位”现状,就此,有法律人士支招: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作为,或能肃清报废车辆在小区这般“霸位”。
报废车一吨补贴500元
旧车、超报废期限车辆,补贴额度是多少呢?
“我们是按重量来补贴的,一吨补贴500元。”昨日,在湖里枋湖的市报废汽车回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如是答复。经了解,普通私家车 (汽车)重量在1.2吨—1.5吨,按此补贴标准换算为600元—750元。“补贴少,换做是我,也懒得去报废。”一私家车主认为,报废程序较为繁琐,再加上补贴钱额较少,大多车主都是能拖就拖。
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早在2007年,就有相关数据显示,厦门每年应报废汽车数量达万辆,但实际报废汽车仅占两三成;其中,报废车辆大多为公交车、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私家车报废比例很少。
律师:物业应积极作为
那么,报废车辆长期霸占小区停车位,又该做如何处理?一车管所人士称,住宅小区并不在交警管辖范围之内,交警自然没法干涉当事车主的行为。
“要解决车主‘赖账’又‘霸位’的行为,关键在于物业作不作为。”昨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律师吴景洪分析说,眼下,业主的车辆停放在小区基本都是有交费的,显然,明确车主到底是谁并不难。
再说,车主“赖账”又“霸位”的行为,已明显侵犯了小区的公共利益,物业发动小区业主寻找出车主完全是可能做到的。吴律师建议,再不行,物业可在小区张贴公告催促车主出面处理,若车主仍不出面,物业也可以其欠缴停车费为由诉上法院。
曝光台
这些小区还有“霸位车”
汤先生:嘉园路芙蓉苑2期小区停着一辆报废的北京吉普车,已经停在这里三年了。
杨先生:西郭居委会楼下有六七辆摩托车停了至少两年,占了四个车位。
谢女士:湖滨三里小区消防通道停着一辆微型车,四个轮子都已经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