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档案管理一向作为社会的“冷门”,很少引起关注。近期,市档案局编制的《厦门市2009年度档案利用效果实录》,却让我们发现档案所蕴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档案不仅为修史编志、城市规划建设提供资料参考,对个人而言,档案的凭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没有工龄证明,不能办理社保;没有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不能转入新的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办不了护照出不了国……
市档案局副局长曹丽说,由于档案具有真实性、原始性,有其他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有极强的法律效力,无论是就业、考研、出国政审还是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入党入团、退休手续办理以及各项证明的出具等手续,都以档案材料的审核为重要依据。
案例1
几十年前婚姻证明
帮老夫妻要补偿费
2009年4月的一天,一对老夫妻匆忙来到海沧区档案馆,说要办结婚证。工作人员解释说,办结婚证要到区民政局,档案馆只能出具结婚证明。根据他们提供的身份资料,工作人员从电脑中调出结婚档案信息,出具了档案证明。结婚证明在手,老人笑逐颜开。
原来,老人所在的村正办理征地拆迁补偿手续,要是没有结婚证明,夫妻其中一方就不能享受补偿费。两位老人结婚已几十年,结婚证早已不知去向。由于区民政局早把几十年前的婚姻档案移交档案馆了,于是,老两口找到了区档案馆。
解析: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要定期移交档案馆。根据《档案法》规定,区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产生10年之后,就必须移交区档案馆,为此,2000年以前的结婚档案和离婚档案,已经由区民政局移交到区档案馆,此前的婚姻状况证明需找区档案馆出具。
需要注意的是,涉外婚姻档案,目前仍由市民政局保管。
案例2
妻子户口迁入通知
助夫办理转业手续
档案就像收录机,忠实记录着一个人的生活、工作轨迹。林女士没想到,自己15年前的户口迁入通知竟然是丈夫转业不可缺少的凭据。林女士在厦门一家进出口公司工作,1995年将户口迁至厦门。去年,她的丈夫从部队转业,军转办要求出具林女士户口迁入厦门的批复文件。10多年前的老资料,不知道丢到哪个角落了。林女士几经周折,找到市档案馆。在大量的档案中,终于找到1995年的户口迁入通知,档案馆为她提供了档案复印件并出具了档案证明,这样,她丈夫的转业安置手续得以顺利办理。
解析:市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产生20年之后,必须移交市档案馆,如果相关档案管理单位不具备收藏条件,不到时限允许提前移交,所以,林女士1995年的户口迁移档案,能够在市档案馆找到。
案例3
调出户地原图
要回丈夫祖屋
郑阿婆已故丈夫遗留的老房从上世纪30年代起一直由亲戚老陈借住。当郑阿婆及子女向老陈讨要房产时,他却不愿意归还,还说房子是自己祖上的家产。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
法庭上,郑阿婆家因产权证遗失,只能出具房子的地籍号,而老陈也拿出一个地籍号,只是二者却不相同。究竟谁真谁假?法院难以定夺。于是,湖里区法院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调阅原禾山区户地原图,原图中记载该处房产与郑阿婆提供的地籍号的方位是一致的,业主为郑阿婆的亡夫罗先生。为此,湖里区法院将房产判给郑阿婆及其子女。
解析: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保管的档案包括国土资源、房产和测绘三部分,其中房产档案是其主体收藏,收录了厦门所有房屋产权资料。市国土资源与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保管的档案属于原始证据,由于其原始性和真实性,为此具有较为可靠的证明力,在房屋所有权证缺失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房屋产权归属的证据。
案例4
调出档案工资表
劳工权益得保障
福达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改制后,作为国有企业,全部企业档案被收进市档案馆。去年,原企业员工频繁造访市档案馆查阅工资表。原来,根据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的,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福达感光公司很多员工符合条件,手头却没有凭证,市档案馆收藏的该公司的档案成为他们主要的证据来源。不少员工从中找到连续8年的工资表,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供有效证明。
去年,原杏林村村办幼儿园改为公办,几位村聘幼儿园老师重新定岗定酬。她们都在幼儿园工作多年,手头却没有能证明自身工龄、职业经历、个人荣誉的材料。海沧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帮她们分析线索,调阅大量相关资料,最终在杏林区政府办等多个全宗中,查到了她们散落在不同资料中的个人工龄、职业资格、个人表彰,还帮忙查找到重新定岗定酬的有关政策依据。
解析:国企档案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国企改制后,资料必须全部移交国家综合档案馆。近年来,企业职员利用档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越来越多,为此,市档案馆也为市民查阅相关档案提供便利,个人只要凭有效身份证,就可以到档案馆查阅窗口,查阅已开放的馆藏档案。
案例5
村改居居民凭档案
享受家电下乡优惠
2009年5月,家电下乡的惠及面进一步扩大,我市纳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的对象扩大至我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其中包含2003年至今的“村改居”居民。然而,湖里区的金山街道、禾山街道和江头街道的村改居居民准备享受这一政策时却遇到了障碍。
原来,根据家电下乡农业户口认定的通知,2003年以后村改居居民申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需出具农村户口身份证明,并加盖当时村委会的公章。而此时,三个街道的前身禾山镇已经不复存在,相关档案也已移交。原禾山镇所属的12个村委会的公章,作为印章档案,送进了湖里区档案馆。原禾山镇村民了解到后,找上了湖里区档案馆,该馆调出这12枚村委会公章,为老村民服务,使农村居民在买家电时得到实惠。
解析: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机构变动,必须向档案馆移交该机构始建以来的所有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文书档案和印章档案。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温馨提醒】
档案保存不当
损害个人权益
市档案局副局长曹丽表示,档案丢失会带来诸多问题,将影响当事人评职称、调动工作、参加社会保险等,使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档案法》中特别指出:“档案不能在自己手里停留超过20天或长期自己保管”、“档案不能放在无人事权单位”等。据介绍,目前因档案保存不当造成丢失影响最多的是:出国、结婚、工作调动、成人高考报名、接续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手续,此外,还有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及低保待遇等。
据了解,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人事档案还要与就业和社会保障捆绑在一起,并仍是目前记载和证明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因而,市档案局提醒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当事人,必须重视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