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荣义 孟姝辰 恺聆) 两男子前后两次潜入夜总会女子的宿舍抢劫,还对女子进行猥亵、拍裸照。昨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两名男子犯抢劫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
这两名男子叫潘某辉(男,22岁,南平人)和陈某杰(男,23岁,古田人),今年6月份,交房租的日期快到了,两人因为没工作,交不起房租,决定入室抢劫,目标锁定夜总会女子。
他们了解到思明区仙岳路某大厦住着不少夜总会的女子。6月10日晚,两人来到该大厦踩点。11日凌晨4时许,两人携带工具,潜入该大厦504室,将两名女子捆绑,抢走现金和手机。抢劫期间,潘某辉还对两名女子进行猥亵,陈某杰则趁机用手机拍下裸照。
6月16日晚10时许,两人又来到了该大厦顶楼,潜入304室。凌晨3时许,住在该房的3名女子回来,等门一打开,两人持刀威胁3名女子,并将她们绑在客厅椅子上,抢走现金、手机,并逼问她们的银行卡密码。紧接着,两人故伎重施,将其中两名女子的衣服扒光,拿出相机拍下裸照。
11日,滨北派出所就接到两名受害女子的报警,立即成立专案组。17日下午13时许,警方先后抓获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