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阮回志 文/图)一起交通事故,揪出负案潜逃三年的“强奸犯”。记者昨日从翔安区交警大队获悉,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董某系负案三年的涉及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目前,董某已被警方控制。
据介绍,2009年11月8日19时许,在国道324线251KM处发生一起一部闽A17215号牌半挂牵引车撞上一行人的交通事故。当日发生事故后,翔安值班民警郭金斗火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但是,令民警困惑的是,该事故的受害人董某在接受调查中遮遮掩掩,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躲躲闪闪一直不敢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
根据董某的工友和老板指证,董某名叫 “董心成”。直到11月11日上午,董某才委托人到交警中队提供了一张名为“董心成”的过期身份证件。该过期身份证上显示,“董心成”出生时间为1957年8月15日。
细心的办案民警接过身份证后,马上进行核对。结果,通过网上身份查寻比对发现,网上系统查无此人。接着,办案民警通过同音查询等方式,层层解剖,锁定一位名为 “董新成”的人。最后,通过照片比对、资料核对等,最终“董心成”被打出原形。
原来,“董心成”实名为“董新成”,是个在逃人员。2007年6月,董新成在河南老家犯下强奸罪后,负案潜逃到厦门。
目前,翔安交警大队已对董新成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