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签订《入赘协议》
原告苏老太太是翔安区新店镇后村人,她的丈夫和大儿子前两年相继去世,次子郭某十多年前入赘到同村一位女子家,当了上门女婿。据老太太说,此前,次子曾经跟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次子入赘后,如果生育两个子女的话,必须有一个子女回来跟老太太住,照顾老太太。但是,老太太在法庭上说:“他生育了两个女儿,一直没有按照协议约定,让其中一个女儿回来跟我住,他们也一直没有拿钱赡养我。”
协议还约定,如果次子在女方家建了房子,就要回家为自己母亲再建一座房子。老太太在法庭上还说:“但是我二儿子在我媳妇那边建了一座房子,就是不按照协议,回来我这边建房子。”
苏老太太说,她感觉自己年事已高,如今孤苦伶仃,身边又没有人照顾。因此,她内心特别希望孙女能回家陪她,但现实是,两个孙女已经很久没有来看望她了,老太太认为,主要是因为儿媳妇不让两个孙女来看她。
母亲告儿子拒不履行
据了解,老太太还起诉要求儿子和女儿承担赡养费,不但要补付此前25个月共计7500元的赡养费,今后每月至少还要支付人民币300元。后来,在法官主持调解时,老太太提出,赡养费不是主要问题,她起诉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儿子能够履行《入赘协议》。
但是,儿媳妇说:“我婆婆起诉我们,是因为她要求我们要回去建造一座新房子给她,还要求我其中的一个女儿回去跟她住,以后还要让这个孙女招上门女婿。可是我们的经济一直很困难,根本没有能力再回去建房子。”
儿媳妇还说,并非他们夫妻拒不赡养老人,之前他们一直都有拿钱给婆婆,刚开始婆婆有接受,但后来是婆婆自己不要。
台海网2月23日讯 据海丝商报报道,六七平方米的小屋,一张废弃的旧门板做床,一床乌黑发亮、棉絮外露的破旧被子……这些就是南安市溪美街道莲塘村69岁村民陈某拥有的一切。比起物质的贫乏,他更不安的是自己的黑户问题。好在,近日溪美派出所民警了解了情况,上门为他办了户口手续。 1983年,陈某34岁,因为家境贫寒,一直娶不上老婆。当年2月,在熟人介绍下,陈某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