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汽车尾气排放不合格,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将禁止在厦门市区行驶。昨日,全省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会在厦召开,厦门拟于明年推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
进京车辆要贴标志
机动车发放环保标志,其它城市已经先行一步。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到北京的车辆,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环保标志,方能进北京城。
前天,这批环保标志已经下放到厦门。从6月1日起,要进京的厦门本地车辆,柴油车的尾气排放须达到国3标准、汽油车的尾气排放达到国1标准,凭购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到环保部门指定的两个检测点,就可免费领取,地点是:枋湖机动车年检站和湖里塘边机动车尾气复检点。
绿标通行黄标限制
厦门也在酝酿汽车环保标志,正在制订中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草案)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车辆环保标识,限制机动车通行时段、区域。
市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办主任宋伟健介绍,环保部门拟对柴油车排放达国3标准以上、汽油车排放达国2标准的发放“绿标”,排气合格、但在此标准之下的发“黄标”。其中,汽油车的标准比其它地区严格,其它城市只是国1标准。
届时,无环保标志的汽车禁止在厦门市区行驶,部分路段限制黄标车行驶,限行的区域和时间参照目前对货车的限制规定,像中山路这样的繁荣中心城区,应该就在限行区域之内,未来将根据车辆和大气污染情况,扩大限行区域。
推动营运车提前报废
除了环保标志外,对于营运车辆,环保部门将推动它们提前更新。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公共交通车辆6961辆。其中,公交集团车辆有2048辆,BRT车辆210辆,达到国3标准的有1128辆,约占总数的二分之一;社会中巴497辆,全部为国2标准以下车型,使用年限基本都超过5年;出租车4206辆,其中3726辆达到国3标准,仍有480辆在国3标准以下。
环保部门建议,应对现有营运期满5年的公交和中巴车提前报废更新,更新车型采用欧3车型、燃气车型或混合动力车型,财政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