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免费正版歌曲
前天,记者循着苏姓人士留下的电话找到了福建天合的新闻发言人。这位新闻发言人在电话中称,关于卡拉OK版权费的征收问题,天合公司有统一的通知筹划,12月份将有统一的新闻稿向媒体发布,届时,所有关于版权费征收的情况都会对外公布。
该发言人同时表示,现厦门已有使用者开始缴交了,具体是哪一家不方便透露。
这一次卡拉OK版权费标准基本上撇开了不久前“音集协”公告的 “2008年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福建卡拉OK版权费的收费标准统一为9.3元/天/终端。
福建天合寄达的“催缴函”中,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则由 “基础点播费”和“有效点播次数”两部分组成,被点播的卡拉OK节目持续的时间超过30秒的,才视为一次有效点播,少于30秒的,则视为无效点播。“基础点播费”按4元/天/终端征收,每点播终端每天有效点播25次以内的,征收4元/天/终端;有效点播在25次以上90次以下的,每次加收0.12元/天/终端;有效点播超过90次的,则按90次计费。
天合公司将为每家卡拉OK经营者提供一套“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对卡拉OK实现精确计次。此外,已交费的卡拉OK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将获得使用一套权利清晰、内容合法、符合卡拉OK节目制作标准、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品质示范节目库,天合还将为正版化的卡拉OK场所不断、及时地补充免费的新歌。
抱团抵制初获战果
早在去年3月,厦门卡拉OK业界已收到来自 “中国音像协会福建联络站”的《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告知书》。
“告知书”宣称,凡在去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与中国音像协会签订“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且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交“许可使用费”者,可以享受优惠,按每个包厢每天8元的标准征收,拖延缴费的时间越长,收取的版权费越高。当时市场公布的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为12元/天/终端。
赖加祥回忆,去年厦门卡拉OK业界收到 “催缴函”后,在欢唱牵头下,厦门20多家自助KTV自发联合起来,公开表明了 “要组织行业联盟,与收费部门进行讨价还价”的强硬态度,并提出“征收部门必须提供正版歌曲并免费更新”作为缴费前提。集体抵制的结果是,厦门没有一家自助KTV此之后主动缴交了卡拉OK版权费。
一年多后厦门卡拉OK业界收到的“催缴函”基本满足了厦门业者的要求。
记者采访发现,可能出于长时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之故,厦门卡拉OK经营者对于两次送达的“催缴函”,态度反应迥异。记者采访金樽夜总会企划总监巫晓时,巫晓甚至不知道天合已上门催讨卡拉OK版权费。
未获悉的反应平静,获悉的也态度暧昧。在被采访的厦门卡拉OK业界中,多数表示,“先看看再说”。
在赖加祥看来,这是一种缺乏行业凝聚力的表现,在该情况下,征收部门占据主动地位,单兵作战的各家卡拉OK经营者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