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陈峰 黄澍 记者 王应武)民工为雇主建房时不慎坠楼摔伤,苦苦讨要医疗救命钱,雇主每月仅租金收入就有上万元,却为3万余元钱当“老赖”。昨日,集美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雇主王某的儿子向民工支付2万元,并对余款作出担保。
今年8月,四川籍民工蒋某在为集美区前场村的王某修建房屋时坠楼摔伤,左眼完全失明。王某支付了17300元的抢救医治费用后,不愿意再付一分钱。后来,经法院调解,王某同意再赔偿31000元。
但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又拖延时间不还欠款。9月中旬,蒋某向集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王某支付了3000元,但还剩下28000元。
执行法官发现,王某家中有一幢三层和一幢五层的楼房在对外出租,每月租金收入逾万元,完全有还款能力。10月10日,法院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对其拘留15日,还查封了王某的两幢楼房,通知楼房内的所有承租户协助执行。租金由法院代为收取,用于支付赔偿金。因此,王某的儿子只能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