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2003年12月,泉州市检察院主动向法院撤回起诉,同年12月12日,泉州市中级法院裁定准许撤回对小叶的起诉。2004年,小叶被释放回家,这一天,他等了五年。
尝试着淡忘那痛苦的9年
他没有想到,提起国家赔偿,他又等了四年多时间。
小叶认为,自己没有杀人却被关五年,损失很大。因此,他向泉州市中级法院和检察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但是,他的申请被拒绝了。泉州市法院和检察院于2006年作出了《泉法检赔字第1号共同赔偿决定》,认为“撤回起诉”不同于 “不起诉”。由于小叶没有提供南安市警方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就意味着,本案是否终结没有结论,因此,不应该赔偿。
对此,小叶提供了南安市看守所的释放证明,他说,“释放我,不就等于案件撤销了吗?总不能把一个杀人犯给放了吧?”福建省高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既然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已经撤回案件,并撤销了该案,而且,小叶已经被释放,对小叶的逮捕就是属于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因此,小叶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2007年8月23日,省高院决定,泉州市中院和泉州市检察院各赔偿74917元给小叶。
小叶说,释放后,他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娶老婆,现在儿子已经三岁了。近日,小叶已经拿到了近15万元的赔偿款。现在,他正努力尝试着淡忘那痛苦的9年,重新开始生活。
面对面
“从死到活,我珍惜现在”
记者:你说自己没抢劫,那为什么在公安讯问时,你要承认抢劫呢?
小叶:审讯的时候我很难受,只要不枪毙,让我怎么签字我都答应!
记者:那五年,你怎么熬过来的,心里怎么想?
小叶:从26岁到31岁,这五年我在看守所里想些什么,你知道吗?我想的最多的是这辈子我还没娶过老婆,还没碰过女人,就这么死了,太冤了。
最后一次开庭,我做好了死刑的准备,我知道如果判死刑,就要单独关到另外一个房间。开庭前,我就让狱友帮忙给我的家人打最后一个电话。还好,现在出来了。
这五年,我自己麻木了,不觉得很痛苦。家里很惨,听说我妈经常默默流泪。家里一直变卖所有能变卖的东西,帮我请律师打官司。大嫂把家里剩下的一头母猪都卖了。我一直在上诉,是因为我有信心,相信白的不会被说成黑的。
记者:你被释放后,是不是觉得一切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