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陈某
事件:加贴发票,篡改合计金额,他非法获取报销费用30多万元。
台海网2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翁祖炎 洪文盛)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审计局了解到,思明区检察院近日依据该局的调查,对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一房地产公司出纳陈某进行立案查处。
厦门市审计局在2007年度接受组织部委托,对7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对厦门某集团公司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出纳陈某身兼单位招待应酬费的经办人和现金出纳员两职,采用不规范填写报销单据形式,预埋犯罪伏笔,报销本单位招待应酬费时,私自在经领导审核批准的 《报销审批单》后加贴发票,篡改合计金额,非法获取报销费用。
审计人员通过内查外调,最后确认自2004年1月至2007年9月,陈某分别在集团公司本部多报销5.9万元且在下属房地产公司报销人民币31万元,非法获取报销费用合计人民币36.9万元 (其中假发票计35.45万元)。2005年至2006年,陈某还利用兼任集团工会出纳的职务便利,私自分4次从工会账户支领现金4万元,至2007年11月才归还3万元,尚有1万元至今未还。陈某现已被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