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通讯员艳利) 今后,亲友邻里之间闹矛盾,发生了轻微刑事案件,集美检察院可能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这是集美检察院最近推行的新型办案模式。检察院介绍说,这样做,既可以保证被害人早日得到赔偿,也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更好改造,让人际关系更为和谐。
“不起诉”是为了更和谐
不久前,集美陈老太想用邻居家的沙子,和邻居男主人打过招呼便去挖沙,邻居女主人李红却不知道陈老太已经打过招呼,上前阻拦,两个人于是争执起来。
陈老太的儿子大陈看见母亲和别人动手,便上去拉两个人,并用膝盖顶了李红的腰部,导致李红受伤。大陈因此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了解案情后,走访了双方所在村的村委会、村民,促成双方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大陈当面向李红道歉,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错,赔偿了李红的经济损失。在双方调解后,检察院对此案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大陈因此避免了牢狱之灾,两家人的关系也重归于好。
实际上,集美检察院“不起诉”办案模式,是根据最高检要求“办案时‘宽严相济’”的文件精神出台的。但“不起诉”有其他条件。检察官说,首先是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另外,犯罪嫌疑人要和受害人达成和解;最重要的是,只有赔偿金交给了被害人,不起诉决定才可以做出。而恶性案件,是不允许不起诉的。
“不起诉”适合五类人
记者从检察院了解到,引进“不起诉”办案模式主要是两种考虑。一是让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救助。检察官说,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需要一个诉讼过程,即使被害人胜诉,执行赔偿也要一个过程。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容易产生抵触心理而拒绝赔偿。
第二点考虑是给犯罪嫌疑人一次机会。检察官说,案件起诉到法院,即使是判缓刑,犯罪嫌疑人的档案上也会有前科记录。但是做出不起诉决定,这些记录就不会上档案,一些真心悔改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更好地重回社会。
目前,不起诉案件重点放在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上,不起诉对象则涵盖了五类主要人群:亲友、邻里、同事、同学和未成年人(重点是在校生)。
新模式效果不错
“不起诉”办案模式启动不久,就目前来看,效果不错。检察官说,这也是从“冤家宜解不宜结”的角度出发的。从他们以往的经验来看,邻里亲友因为刑事案件闹上法庭后,两家人往往会成为冤家、甚至世仇。“不起诉”新模式就大大减少了邻里亲友纠纷,另外,这也使被害人能更快地得到有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