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8日讯 (通讯员 郑俊坚 柴金武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昨日,接群众举报,海沧区工商局东孚工商所联合区公平交易科、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和镇企业站,一同查处了位于东孚垃圾场山脚下的一处无照液化气供应站,现场发现堆放着300余瓶共计10655公斤的液化气。
据了解,自去年4月份,该无照供应站就开始投入使用;2个月前,工商所执法人员就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变更经营场所,然而当事人至今还未办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还发现,该经营场所之前办理的消防前置审批证件,规定在该经营场所内只能堆放15kg不超过50瓶的液化气,然而现场竟然堆放着300余瓶,相关消防安全设施都未达到标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工商执法人员根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现场扣留了307瓶液化气,并转移至安全储存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