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7日讯 (记者 张清 通讯员 徐丽碧) 同安的小庄迷上赌博后把积蓄输得精光,为了还钱,他和别人租了一辆车,而后拿租来的车去抵债。东窗事发后,小庄一审被同安法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已过而立之年的小庄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比较稳定的职业。期间,他因盗窃、抢劫、敲诈勒索被判刑,直至2005年5月中旬才刑满释放。获得自由后的他不仅没有及时反省自己,反而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他在赌场上输光了后就想着把本赢回来,没有赌本的他就求助于高利贷主。2006年6月的一天,他又输掉了一些钱,而债主又恶语相加找他催债了。于是,他租了一辆小轿车,约定租期15天,租金2000元。但他却将该车质押给债主陈某,向陈某借款45000元。
经同安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7月间,小庄以租车自用为由骗取他人信任,先后向蔡某等人租赁了4部小轿车(总价值275546元)抵押给陈某,向其借款170000元用于归还赌债或作为赌资。同安法院一审判决小庄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