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3日讯 (通讯员 庄磊 徐丽碧 记者 张清) 李某、李某岭是来厦打工的两名河南人,在一家人造花公司染色车间做学徒,因为工资低而产生不满,两人遂合谋盗窃染色车间内的青铜压花模具。近日,两人均依法被判处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1000元。而收购模具的废品回收站陈某也因犯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1000元。
今年7月份李某、李某岭先后进入人造花有限公司当学徒工,工资一个月底薪300元,加上其他的一些补贴,一个月只能领到八九百元。这样的收入,两人觉得实在太低,还不够日常花销。脑筋一动,两人萌生了盗窃该公司青铜压花模具后卖掉的念头。
今年从8月26日起到9月12日,李某、李某岭在每天早上提前5至10分钟从该公司大门刷卡进入该公司的D2、B2染色车间,将车间内的青铜压花模具用塑料胶带绑在腰间或小腿上,在上班前从该公司西大门携带出厂,先后17次从压模机台上窃走青铜压花模具400余斤(价值12000余元)。每次盗窃得手后,李某、李某岭以每斤人民币17.5元的价格销赃给在同安区经营废品回收站的陈某。9月12日,李某、李某岭故技重演,被人赃俱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