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7日讯(记者 吴语)继戴尔“换芯案”前天开庭后,昨日当事双方进行庭外调解。令人遗憾的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律师郭中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昨日,他和杨政一起与戴尔公司的律师进行了协商。他们主要还是要求戴尔公司满足原告的4个要求:第一,戴尔退货并退还货款;第二,戴尔增加赔偿损失;第三,戴尔赔偿原告差旅费、律师费和退货费用;第四,戴尔承担本案诉讼费。然而,对方律师在与戴尔公司中国总部相关负责人联系后称,须与戴尔总部进行协商后才能够给予答复。
昨日在庭外调解时,戴尔公司代理律师承认两款芯片存在差价,但由于戴尔对英特尔公司的产品是大批量采购,因此差价没有32美元这么高。他同时表示,戴尔公司从2006年6月即开始销售CPU 为T2300E的电脑,只是由于宣传工作疏忽,没有及时更换宣传材料,没有主观欺诈意愿,所以不构成欺诈。
不过,郭中方认为,有证据表明,在2006年2月13日前戴尔已知道T2300E不支持虚拟化技术,与T2300是不同的产品。同时,英特尔公司网站上也有这两款处理器明确报价,其间存在32美元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