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一杯酒酿成连环祸,切莫小瞧“连锁反应”。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帮助驾驶员认识酒驾如何引发连锁反应,敲响安全警钟。
检察官提醒,酒驾特别是醉驾事故往往不是单一的个体伤害,而是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连锁反应。一个酒驾者的错误判断,可能导致多车相撞、多人受伤,甚至让无辜家庭陷入痛苦深渊。
案例1
“就开一小段” 途中拿个手机撞车了
2024年7月的某个深夜,苏某和朋友在同安区一家大排档吃饭喝酒。酒足饭饱后,苏某准备回家,却一直没叫到代驾,心想着就开一小段,便独自驾车返回。途中,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苏某下意识伸手去拿手机,左手不小心碰到了方向盘,导致未扶稳的方向盘猛地向左打去,车辆径直冲向对方车道,撞上了停在路边车位里的一辆轿车。被撞的轿车向后移动,撞到第二辆轿车,紧接着第二辆轿车又与停放在后方的第三辆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四车受损。
经鉴定,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70mg/100ml。
案发后,同安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苏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综合考虑赔偿谅解等情节,判处苏某拘役一个月又十五日,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2
“我清醒了” 醉驾撞了车还撞上行人
2024年7月,符某到朋友家吃饭喝酒。结束后,符某经过片刻休息,认为自己已经恢复清醒,便独自一人驾车回家。在行驶到一个三岔路口时,符某突然看到右侧有行人在行走,慌乱之中,他急忙向左边打了一点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继续行驶,结果因为酒精作用瞬间失去了方向感,径直撞上了左前方停着的一辆小型客车,小型客车随之撞到了其他车辆。同时,符某还撞上了两名行人。事故造成三辆车受损,两名行人受伤。
经鉴定,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8.87mg/100ml。
同安区检察院同样以危险驾驶罪对符某提起公诉,综合考虑赔偿谅解等情节,符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