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钟广斌 傅秋萍)近日,市民乘客李先生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反映,前几天乘坐出租车时碰到一件怪事,计价器上显示金额与线上收款金额不一样,想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接到这起投诉件后开展调查,向李先生询问了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投诉人李先生表示,10月8日晚,他通过网约车平台叫了一辆出租车,从厦门北站南广场前往如家酒店同安方特店,下车前他明明看到计价器显示计费是41.5元,并告知出租车驾驶员线上支付运费,但拿到的发票和平台支付界面都显示50.5元,难道自己当时“眼花了”?李先生感到十分疑惑,故而拨打电话进行投诉。
了解完乘客提供的情况后,直属大队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查,10月8日21时16分,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接到该订单后,在厦门北站南广场接到乘客李先生,之后根据导航路线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下车时乘客让驾驶员提供发票。李某在随手撕下发票交给乘客时却“偷梁换柱”,将上一趟行程从高崎机场T4前往厦门北站的计费50.5元的发票给了李先生,然后又在平台上输入本趟运费为50.5元。
李先生因对该笔订单金额有异议,一直没有在平台上支付运费。李某见李先生迟迟未支付运费,还在10月11日早上伪装成平台客服拨打乘客电话进行催款,电话中还爆出了自己客服工号“0473”,并欺骗李先生称付款后平台将返还其10元优惠券。最终在李某的一套说辞下,李先生线上支付了运费。
驾驶员李某这出“自导自演”的戏码,很快就被执法人员识破。面对执法人员的问询,李某表示当时夜里一时想多收取一点车费,才这么做。执法人员对李某违规收费、偷换发票、伪装平台客服人员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李某将多收取的运费退还乘客李先生。依据相关规定,市交通执法支队对出租车驾驶员李某在营运过程中违规收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