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夏日炎炎,大排档生意红火,其中生腌类产品味道鲜美、口感冰凉,广受食客欢迎。但是生腌产品如果制作不当,很容易拉肚子并引发纠纷!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
不久前,公司团建,小雯(化名)组织同事在某大排档用餐。因天气炎热,大家一致同意点生腌虾开开胃。
不料,用餐后一两日,同事们纷纷呕吐、腹泻,严重者还上了医院。经就医诊断,为急性肠胃炎、肠道感染。大家讨论后发现,吃了生腌食品的人都出现了肠胃问题。
为此,小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调查认定,该大排档虽出售生腌食品,但其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并未取得生食类食品经营许可,后厨也未设置专间或专门操作区,不具备制售生食类制品的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据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大排档处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小雯与大排档协商赔偿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其以退一赔三标准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大排档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生食类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却从事该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且已经相关行政部门调查认定其不具备制售生食类制品的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小雯的诉讼请示,要求大排档按照退一赔三标准赔偿原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