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法)“做手机口,按小时结,时薪500元,工作轻松,操作简单,想要的来。”你是否曾在社交软件中看到这样的消息?警惕!这种行为恐涉嫌诈骗犯罪!
近日,同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架设“手机口”的诈骗罪案件。
2023年11月以来,被告人张某明知上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在其暂住处使用音频内录线架设简易拨号设备,并多次指使被告人连某、林某等人到快递点领取上家邮寄的作案电话卡包裹,后使用该简易拨号设备及电话卡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
此外,被告人连某还驾驶汽车载被告人张某在同安区四处行驶,以便让其在车上架设简易拨号设备并躲避公安机关侦查,后张某使用被告人连某收到的电话卡以上述作案手段在车上拨打诈骗电话。
经查,被告人张某、连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中,被告人张某参与诈骗金额135.9万余元,被告人连某参与诈骗金额59.7万余元,被告人林某参与诈骗金额103万余元。3人从中非法获利1700元—12000元不等。
同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连某、林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3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一审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4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什么是“手机口”?“手机口”是手机对手机式电诈手段的简称。“手机口”诈骗方式主要有一下两种:一是架设GOIP、VOIP等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电话,致使被害人在接到电话时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运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同时打开扬声器等方式,一头连接境外诈骗分子,一头连接国内被害人电话,进行语音中转,以达到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的目的。
法官支招
3招应对避免成“电诈”工具人
随着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如今大家都警惕“境外来电”,然而通过“手机口”伪装的诈骗电话正迅速成为境外诈骗分子的“必胜绝招”。
对此,法官提醒:首先,架设“手机口”供他人实行电信网络诈骗是违法犯罪,求职时警惕贪图小利而成为犯罪帮凶。其次,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互联网平台账号。再次,发现“手机口”招聘信息,即时保留证据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