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思法/文 杨希/漫画) 同居的恋人们,你们准备好成为父母了吗?是否准备好迎接爱情可能带来的责任?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给同居的恋人敲响了警钟。
案例1
未婚妈妈起诉追讨抚养费
阿壮与阿美(均为化名)在还没领证时,就迎来了他们爱情的结晶——小宝(化名)。有了孩子后,原本甜蜜的生活逐渐被现实的琐碎与挑战所替代。两人的关系未能如预期般更加坚固,反而因抚养问题产生了裂痕。
不久前,阿美一纸诉状将阿壮告上法庭,要求阿壮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包括生育费用、月嫂费、母婴用品费用及后期的抚养费。法庭之上,阿壮对每项支出都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对于他认为不必要的支出拒绝承担,月嫂费用也只愿意承担一小部分。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法律的裁决下,阿壮不得不面对自己作为父亲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场纷争无疑给小宝的成长蒙上了一层阴影。
法官说法
缺乏共识的生育带来经济和心理负担
法官说,成为父母,意味着要承担起养育、教育子女的重任。
因此,在决定同居乃至生育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在物质、心理及情感上都已做好准备。缺乏充分准备和共识的生育,可能会给双方带来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甚至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育儿之路需以责任为基,未雨绸缪方能行稳致远。
案例2
他们同居近15年为财产孩子打官司
小李与阿梅(均为化名)是一对同居近15年的伴侣,共同育有一子小聪(化名)。然而,随着关系的破裂,两人也陷入了财产分割与抚养权的纠葛。
小李提起诉讼,要求阿梅退还她擅自转走的财产,并由她独自抚养小聪,小李只愿意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阿梅称其一直抚养小聪,但1000元抚养费过低;且财产为两人共同收入,因小李出轨,她为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才转走财产。
法院在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聪的抚养权归属于阿梅,并酌情确定了抚养费,也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法官说法
同居不明确财产归属发生纠纷难以厘清
法官说,同居关系虽非婚姻,但同样承载着家庭的责任与义务。长期同居而不明确财产归属,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厘清。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始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强调父母双方都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作为父母,无论关系如何变化,都应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案例3
小孩刚出生被带走母亲告上法庭
阿强与丽丽(均为化名)的同居生活,因小龙(化名)的降生而变得复杂。小龙出生后不久,两人便频繁争吵而分居,小龙被阿强带走,交给自己的亲戚抚养。丽丽无法得知小龙的下落,即使后来被允许探望,也无法与小龙单独相处。
丽丽提起诉讼,要求直接抚养小龙。阿强则以丽丽在小龙出生后未尽抚养义务、小龙已习惯现在的生活环境为由,反对变更抚养权。
最终,法官判决尚且年幼的小龙应跟随母亲生活,以确保其得到更好的照顾。
法官说法
将孩子置于家庭之外对孩子伤害极大
法官说,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的陪伴与关爱至关重要。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将孩子置于家庭之外,都是对孩子极大的伤害,任何形式的推诿与逃避责任,都是对孩子和自己的不负责。
对于父母来说,无论婚姻状况如何,都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为孩子创造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家庭环境,让他们在爱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