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 通讯员 陈国色 王余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隔夜酒驾这一情况却很容易被忽略。近日,厦门高速交警曝光了3起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
8月1日7时许,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入口执勤的厦门高速交警,对一辆闽C号牌小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 精 测 试 , 结 果 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陈某称,他前一天晚上9点多,吃夜宵喝酒到11点多,其间喝了2瓶啤酒。第二天早上6点多陈某睡醒,便驾车载着亲戚准备回晋江干活。不料,车辆行驶到同安收费站入口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陈某曾于2020年5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晋江市公安交警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8月2日6时48分,厦门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入口对一辆闽D牌照小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涉嫌醉驾。经鉴定,陈某血 液 中 酒 精 含 量 为165.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陈某称,他前一天下午4点多,因和老婆吵架,在家里喝了半斤多的白酒,喝到晚上7点多,第二天早上6点多睡醒后,便驾车准备回安溪老家,结果在高速入口被交警当场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2日6时50分,厦门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入口查获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盘某称,前一晚8点多他和同事吃饭喝酒到9点多,他喝了3大瓶啤酒,第二天早上6点多睡醒后,便驾车准备去泉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厦门高速交警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