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张庄严)7月29日,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组织开展通勤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查处一部未取得营运资质的大客车。
当天清晨,翔安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内翔安大道、民安大道和国道324线等通勤客运车辆集中路段开展路面巡查工作。上午8时33分,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大型客车运载乘客途经翔安大道辅路。通过执法信息系统查询,该车并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经调查,该车共运载35名乘客,从集美区同集南路附近前往翔安区巷北路兴立工业园区。用工企业与该车所属客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该车所属客运公司虽已取得客运经营许可,但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随后,执法人员妥善护送车上乘客抵达目的地后,依法对该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并通知该客运企业相关责任人员限期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