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鹭岛聚焦  >> 正文

租约未到期 房东要求养猫的租客提前搬走合理吗?法院判决

www.taihainet.com 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没有经过房东允许,租客在出租房养宠物,房东发现后,将租客告上了法庭,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租客搬离房屋。法院会支持房东的诉求吗?一起来看海沧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例。

租约未到期 房东要求养猫的租客提前搬走

2015年,小李向王女士租了一栋位于海沧的别墅,原本双方约定租约到期时间是2029年12月。2022年,王女士发现,小李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就在房屋外院中养了好几只猫。王女士要求小李赶紧把猫清理出去,但小李没有理会王女士的要求,仍然继续养猫。王女士一怒之下将小李诉至海沧法院,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让小李搬走。

海沧法院法官助理 沈雪婷:争议的焦点为,在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在院外养猫的行为,是否构成《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合同解除的情形。

不符合法定解除情形 法院驳回房东请求

庭审中,原告王女士主张,租客小李在租赁房屋内养猫,改变房屋用途,构成根本违约,应当解除合同。小李则主张,自己没有在屋内养猫,而是把收养的猫安置在屋外的庭院,环境也比较整洁,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原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主张不能成立。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养猫的行为发生在庭院中,没有致使周围环境遭到破坏,也没有影响房屋的居住使用用途。同时,王女士出租房屋时,并未对养猫行为做出禁止性特别约定。

海沧法院法官助理 沈雪婷:房东主张解除合同,既无合同上的约定,又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因此法院判决,驳回本案房东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在出租房屋时,如果房东对租户饲养宠物有特别的要求,最好在签合同时做出特别约定,避免后续引发争议。

海沧法院法官助理 沈雪婷:最好拟定书面的协议,比如说对宠物的数量、大小、疫苗卫生情况,涉及噪音的问题,都可做出细化的约定。(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

相关新闻
租客养猫房东告上法庭要求搬走

台海网7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 对于许多人来说,宠物是他们的情感慰藉,但是,当房东不允许租客养宠物,租客却在出租房养宠物,麻烦可能就来了。   昨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房子租约还没到期,只因租客养猫,房东就告上法庭...

说好的空调没了,租客告房东

台海网7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 要是没了空调,这漫长酷暑不知如何度过?说好的空调没了,租房押金能要回吗?   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因“空调”而起的租赁纠纷。望着空荡荡的房间,房东喊冤,租客暴怒,被扣下的租房押金,到底...

露台有违章凉亭 租客告房东欲解约

台海网6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只因露台上有违章凉亭,租客状告房东,房东也反诉租客。近日,思明区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此前,小林在中介的介绍下,租了老秦的房子。不料,合同签订后5天,小林就以房屋露台上有违章木头凉亭,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老秦却说:“凉亭已存在多年,你在签订合同前就知道了,哪能说解除就解除...

厦门湖里开展民法典宣传暨创建禁毒示范城宣传活动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关于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的部署要求,5月24日下午,湖里区司法局制定组织开展以“‘典’亮营商环境·学法一‘鹭’同行”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暨创建禁毒示范城宣传活动。   活动邀请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韦信...

厦门湖里:这场“法治”演出,有“典”东西!

“法”入民心 “典”亮精彩 5月24日下午 “‘典’亮营商环境·学法一‘鹭’同行” 民法典普法 暨创建禁毒示范城宣传活动 在湖里区兴隆法治文化广场 圆满举办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