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艺轩 通讯员 于鲁川 许凯旋)日前,翔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巷南路口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其间,民警发现一辆闽D牌照的小型汽车行驶速度迟缓,且有明显掉头躲避检查的举动。
于是,民警果断采取行动上前阻拦。在对当事人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时,对方情绪激动,反复强调自己是前一天中午喝的酒,还称是刚吃完槟榔导致有酒味。在执勤民警耐心对其进行情绪安抚后,当事人才坦白自己先前确实喝了酒,以为这么晚了没事,便开车回家,没想到途中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余某 的 检 测 值 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后发现,余某在2023年5月就曾因醉酒驾驶被翔安交警大队马巷中队查处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他将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