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 谈个恋爱被骗走600多万?昨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诈骗案,一男子假借投资水果生意为名,前后骗了女朋友上千万元!直到被抓获,仍有600多万元未归还。
1案情
与男友一起“投资”,她被骗走600多万
2019年,邱小姐和赵某相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赵某刻意营造出“商务精英”的形象。为骗取钱款,他主动向邱小姐提出“一起投资水果生意”。邱小姐先后向赵某转账1200余万元。其间,为了让邱小姐持续向其转账,赵某营造投资盈利的假象,以投资获利的名义转还给邱小姐款项共计600余万元,给邱小姐购买房产、车辆等物品。
有一次,赵某对邱小姐说:“宝贝,这期投资又赚了100多万元,我给你买了辆车,剩下的转你卡里。”
收益回报率这么高,让邱小姐喜出望外,也对赵某很感激。
赵某接着忽悠说:“这都是小意思!不过下笔投资款咱们也得尽快到位,趁胜追击!”
除去转还和赠送的钱物,赵某总计骗取邱小姐600余万元。2021年7月,赵某潜逃国外,2023年3月在上海浦东机场入境时被抓获。
2判决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判有期徒刑13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共计6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某辩称:“我没有欺骗邱小姐,是邱小姐在主导安排,由我们俩一起骗别人的钱。邱小姐不是被害人,而是诈骗的主犯,我只是从犯,我们骗来的钱都是她在掌控和支配,我每花一分钱都需要报她同意的!”
关于本案是否存在被告人赵某诈骗被害人邱小姐的犯罪事实的问题,法院发现,被告人赵某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承认其营造水果暴利假象,以投资水果生意为由,诈骗邱小姐投资款的犯罪事实,其所供述的诈骗起始时间、诈骗的事由、诈骗的方法以及最后因骗局难以为继逃往国外等事实均与被害人邱小姐的陈述一致,可相互印证,且其供述的相关细节还得到在案其他多项证据的印证。反观被告人赵某的相关辩解与在案客观证据不符,与常理相悖,不足采信。
因此,海沧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营造水果生意暴利的假象,以投资水果生意为由,骗取被害人邱小姐钱款共计6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官提醒
莫要掉入“温柔陷阱”
法官说,以恋爱为名的诈骗案件往往“始于包装,终于投资”。被害人基于对“情侣”的信任或者碍于感情,疏于防范。在“情侣”一味提出金钱投资需求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鉴别能力,并且与身边亲朋好友多沟通,多询问,莫要掉入“温柔陷阱”。同时,在交付给“情侣”钱款时,应尽量避免提供现金,进行银行转账时注意留存转账记录,发现疑似骗局苗头,立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