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厦法)倚老托病、霸占抵押房产多年,多次承诺在拍卖成交后搬离但拒不履行,对法院限期搬离公告视若无睹?厦门法院出手了!近日,厦门中院协同思明法院通过交叉执行依法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房屋实施强制腾房,历时15个小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得以完全实现。
据介绍,某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执行陈某明、钟某香、柯某鹏、甘某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要处置的是本案抵押物即登记于被执行人柯某鹏、甘某丽名下位于本市思明区某小区的一处住宅。
申请执行人已向被执行人垫付唯一住房补贴,但该房产在拍卖过程中仍然被被执行人柯某鹏的父亲、甘某丽的前夫柯某福擅自进入占用。柯某福多次承诺在拍卖成交后一定时间搬离。但在2019年他因患肺癌住院治疗,目前尚在恢复期,期间曾多次扬言要“和房屋共存亡”。
因柯某福占用,无法将房产交付,厦门中院为此对被执行人和占用人采取了罚款、拘留等措施,但效果不明显。
案涉房屋拍卖成交后,厦门中院在调查到占用人柯某福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所好转后,决定借交叉执行契机,协同亦有被执行人柯某鹏案件在执的辖区基层法院思明法院,集中攻坚进行强制腾退。
执行当天,厦门中院、思明区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前往执行地点,2名执行监督员到场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在对被执行人甘某丽、占用人柯某福进行谈话劝诫中,起初二人对执行十分抗拒,最终在多方劝说下,二人同意到中院执行局进行商谈。
在占用人被安全带离后,厦门中院立即执行腾房行动。同时考虑到占用人目前无处可去及物品无法放置,法院协调申请执行人为其租赁了临时安置房、临时仓库进行过渡。经过数个小时沟通,被执行人甘某丽、占用人柯某福同意搬离并前往临时安置房居住。此次强制执行历经15个小时,干警成功将腾空后的房屋交给买受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