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4月16日上午,海沧法院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离婚夫妻自觉承担抚养义务。
蒲某与李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育有一儿三女。2022年夏,因夫妻感情破裂,蒲某与李某前往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4个孩子全部由李某抚养,蒲某应于每月10日前向李某支付1000元/人的抚养费。
离婚后,由于蒲某迟迟没有支付4个孩子的抚养费,李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独自抚养4个孩子,生活压力巨大。
2023年底,李某自觉无力继续承担一家五口的开销,于是一纸诉状将蒲某告至法院,请求判令蒲某支付4个孩子的抚养费合计5万余元。
海沧法院家事庭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在综合考虑了李某与蒲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后,向李某与蒲某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涉诉夫妻主动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同时,家事庭还通过本院“雨露基金”,为4名正值学龄的孩子予以适当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