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鹭岛聚焦  >> 正文

微信朋友圈卖“神药”,女子被判刑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陈捷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台海网2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杨希 通讯员 湖法)近期,女子苏某为赚外快,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劣质药品,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还要公开致歉。

  一次偶然的机会,苏某看到朋友圈的“神药”广告,也想从事微商赚钱。虽然,苏某明知这些药品未获药品批准证明,系三无产品,但她仍心存侥幸,于2021年4月起陆续在朋友圈销售“五毒腰椎间盘突出疼痛丸”“鼻炎舒爽通”“呼噜水”等十余种药品。

  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中十种药品均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经鉴定,“鼻炎舒爽通”检出特比萘芬化学药成分。

  湖里检察院在对苏某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苏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湖里法院主持调解,湖里检察院和苏某就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苏某按照调解协议缴交了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刊登致歉信,对其销售劣药行为向广大消费者公开致歉。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系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仍进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在网上公开致歉,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苏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

卖“三无药品”,该当何罪?

  法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新闻
“免签朋友圈”、跨境消费热 今年春节市场这些领域升温

龙腾虎跃中国年,红红火火庆新春。春节是传统的消费旺季,也是各种消费需求集中释放的一个时间段。今年的春节假期临近尾声了,这八天的年味浓郁的假期里,人们回乡团聚,探亲访友,旅游度假,聚餐玩乐,商场超市人头攒动,线上线下购物如火如荼,消费力十足的浓浓烟火气中,我们见...

心相近丨感受中国“朋友圈”的新春暖意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龙年新春即将到来,中国的“朋友圈”暖意融融,各国人士的祝福纷至沓来。老朋友越来越铁,新朋友越走越亲。   在元首外交引领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断取得新进展——2023年同十多个国家提升双边关系,近年与一批国家复交、建交。多个双多边互利互惠合作...

学习卡丨如何打造覆盖全球的“朋友圈”?这里有一份中国答案

“希望使节们全面、深入了解中国,为双边关系拉紧合作纽带、搭建沟通桥梁。中国政府将为使节们履职提供便利和支持。” 1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接受42位驻华大使递交国书并对使节们发表集体讲话。 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打造覆盖全球的“朋友圈”,习近平主席在多场外...

祖传秘方“包治百病” 各种“神药”在二手交易平台售卖

“三无”药品宣称婴儿也能用 祖传秘方“包治百病” 抗癌药上全是外文   各种“神药”在二手交易平台售卖   记者 孙天骄   一个白色的、半个食指大小的塑料瓶,上面除了贴着“口腔溃疡”4个字外没有任何其他说明……北京东城居民汪女士下班回家后,发现客厅桌子上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小玩意儿。   原来,汪女士的母亲经常嘴角生疮,几天前在浏览某二手交易平台时...

她,发朋友圈自称“酒驾 ”,结果......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一位驾驶员都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也是绝对不能触碰的高压线。然而有人却为了博眼球,做一些挑战法律底线的事情。7日晚,武平一女子发了条朋友圈,结果被交警传唤询问,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吧! 据武平交警微信公众号发文:张某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夜间驾车时录制的短视频并附言“喝了再多酒,我还能自己回去!放心!”。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