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思法)彩礼是我国传统的婚俗礼仪,但打借条来当彩礼还真是少见。近日,思明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打借条来当彩礼引发的官司。
那么,通过打借条来代替彩礼的行为有效吗?离婚后还能要求对方支付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官司
离婚后持借条起诉要求偿还6.6万元
两年前,张先生(化名)与王女士(化名)通过网上交友软件认识。经过两个月热聊后,张先生与王女士决定步入婚姻殿堂。
结婚前,双方商量好男方要给对方一笔彩礼钱,当时女方提出彩礼最好是“6万6千元”,因为“这个数字比较吉利”。
2022年5月20日,张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可惜,婚后两人感情不和,这段婚姻仅持续一年有余,两人就登记了离婚。
离婚后,王女士拿着一张借条,起诉到法院,要求张先生偿还借款6.6万元。这张借条写于2022年5月17日,借条上写着“兹欠王女士6.6万元整,于2023年5月20日前还清。”落款是张先生的签名。
不过,针对王女士的起诉,张先生辩解说:“我没有找她借过钱,也没有收过她的钱。这张借条是婚前她要求我一定要先给彩礼钱,她才结婚。我当时没那么多钱,就先打了张条子给她,三天后我们就去登记结婚了。但现在离婚了,我没理由还要给她彩礼钱。”
判决
难以认定借款真实存在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提交的借条无法明确张先生所欠款项的具体性质,无法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张先生称这6.6万元是王女士索要的彩礼,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予以证明,结合双方婚姻缔结时间、欠条签订时间、微信聊天所涉彩礼金额可以相互印证。同时,王女士也提供不出其向张先生实际交付了6.6万款项的证据。
因难以认定借款事实真实存在,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