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结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夫妻闹离婚,宅基地怎么分配?儿媳放弃继承公公婆婆的房子,却要和丈夫一起偿还这套房子的银行贷款,这是怎么回事……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婚姻家事纠纷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家事纠纷,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社区居民们排忧解难。
男方父母出首付款给夫妻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翔安区新圩镇居民林女士和丈夫登记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产,贷款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林女士夫妻双方名下。后来林女士和丈夫离婚,这套房产该如何分割?
对此,村(居)法律顾问蒋秋松律师解答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在未明确约定归属,也并未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的情况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本案案涉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夫妻离婚宅基地怎么分配?
翔安区金海街道肖先生家里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刚拿到准建证,还没有开始动工,但最近夫妻不和想离婚。肖先生咨询说,这个宅基地怎么分配?
村(居)法律顾问张永镇律师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该规定,夫或者妻对于宅基地享有平等权益,若离婚,女方亦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离婚时若双方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可对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儿媳放弃继承公婆的房子还要一起还贷款?
最近,翔安区内厝镇村民叶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她的公公婆婆买了一套房子,对这套房子,叶女士已经签字放弃继承,对这套房子没有所有权。但是,现在公公婆婆买的这套房子需要办理银行贷款,却要叶女士一起签字。叶女士咨询说,如果签了字,以后这个贷款需要她和老公一起还款吗?
村(居)法律顾问陈怀宇律师认为,如果叶女士签了字,就是这笔银行贷款的共同债务人,需要一起承担偿还银行贷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