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无证驾驶被查
台海网8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 通讯员 齐铭 文/图)为贪图蝇头小利,竟将车辆租给无驾驶证的高中生,该名高中生在驾驶过程中又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近日,厦门交警查处了一起将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
8月5日1时18分,湖里交警大队禾山中队接大队指挥室指令称,在惠灵顿路夏商超市门口发生两车相刮事故。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要求当事人王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对方无法提供,后通过其身份证查询到王某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在固定证据后对事故进行处置,并开具了事故认定书,同时暂扣其车辆。
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和调查,得知王某是一名高中生。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王某驾驶的车辆是向某公司租借的。随后,民警传唤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到案。对方承认明知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然将车辆有偿租借给王某使用。
最终,民警对张某将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处以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