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郑炜 通讯员 黄志辉 文/图)村里一棵109年的古树,是福建省古树名木,因枝繁叶茂影响戏台修建,村民们便“好心”修剪古树。本以为做了“好事”,没想到闯下“大祸”。近日,同安区新美街道5名村民,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同安新美街道某村庄,村庙戏台年久失修,村里决定重新修缮。戏台附近一棵古榕树枝繁叶茂,部分枝叶挡住了戏台。村民便私自决定,对古榕树进行“修剪”。今年1月14日,村民叶某地、叶某助花200元,雇佣3名工人,将古树一侧主枝锯断,而后将掉落的枝干,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一处木材回收场所。
3月3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在巡查时发现,该编号的重点保护古榕树,遭到人为严重破坏,离地3.8米处,一直径约0.6米主枝被锯断,极大影响生长势,损失价值近3万元。新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于3月4日抓获砍伐古树的犯罪嫌疑人叶某地、叶某助及砍伐工人林某、洪某良、张某瑶等5人。直到警方找上门来时,几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经查明,该案系村里为重修村庙戏台,在未申请相关手续的前提下,雇佣工人对百年古榕树擅自进行破坏。被破坏的古榕树位于村庙、戏台等人员密集场所,且树木高大,标志显著,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