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最近,18岁的大学生小芳(化名)遇到一件烦心事。她突然接到思明区法院的通知,告知她成为了134宗合同案件的被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芳非常喜欢宠物,一年多前她在二手平台购买宠物用品时认识了小周。小周得知当时未满18岁的小芳养宠物有点压力,便告诉小芳有个兼职赚零花钱的渠道:只要成为小周下线,帮忙售卖宠物用品,就能赚取佣金。于是小芳就在微信小程序“省心团”(化名)上注册成为一名“帮卖团长”,利用课余时间做起兼职。
据介绍,“帮卖团长”本身并不提供商品,而是帮助上游卖家出售货物,在收取买家货款后,将货款直接转给上游卖家,并由上游卖家直接向买家发货,从中赚取促成交易的少量佣金。
随着小周推出的品种不断增多,小芳一步步扩大销售范围。有一天,多个买家突然联系小芳,向她投诉称长期未收到商品,要求退款。小芳经过了解才发现,小周发给她的快递单号、到货图片都是虚假的。
小芳在联系小周时,才发现自己对小周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信息都一无所知,仅有一个微信账号,而且已经无法联系上小周。此时,小芳已将所有货款转给小周,面对大量买家的退款要求根本无力承担。
随后,小芳及其家人联系了“省心团”平台,获取了小周在平台登记信息。小芳的父母陪着小芳一起到外省寻找小周沟通退款事宜,但此时小周表示款项已无法返还。
小芳该怎么办?法官支招说,她可先退款给买家,再依法向小周追偿。小芳在微信售卖宠物用品,买家向小芳购买宠物用品并将货款转给小芳,双方之间已经形成合同关系,故小芳有向买家提供货物的义务。现买家未收到货物,小芳有责任将对应货款退还给买家。而小芳作为“帮卖团长”,货款已全部转给小周,小芳在向买家退款后有权向小周要求退款。
最终,小芳在家人的帮助下,先行向部分原告退还了近10万元的货款,随后再依照法律程序向小周主张权利。
法官建议
兼职大学生可用三招维权
近日,思明法院针对此问题向“省心团”所在的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规范相关商家、团长的资质审查和流程监管。尤其在未成年人、尚在就读的大学生担任“团长”时,应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同时,对于大学生在课业之余的兼职,法官也建议:第一,要树立正确兼职观念。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兼职之间的关系,审慎选择与自己能力、兴趣和职业规划相符的兼职,不因兼职耽误自身学业。第二,应建立自我防备心理体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合理规范自身行为,掌握一定安全防护知识和必要措施。第三,提高法律和维权意识。选择兼职项目时要强化风险甄别,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不轻易交纳任何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