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金龙 通讯员 陈胤蓉)9月15日,导报刊发了《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立即举报!》一文,报道了我省开展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厦门有什么做法?成效怎样?当天,厦门市建设局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会上提到,厦门市“点题整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督导力度不够、查处曝光率不够、横向协同配合不足、数据填报不及时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重点针对公共收益公示简单化、随意化及选择性公示等主要问题,推动完善新的公示模板,并选择6家物业企业、8个住宅小区进行试点填报、公示,目前试点情况良好。
据介绍,全市1436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目前已抽查核实281个小区。市建设局还每季度发函提醒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公共收益交存,共规范交存金额达6702.2万元。累计收到418件群众反映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线索),已办结400件,办结率96%。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完成自查自纠、未按规定交存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将24家物业服务企业、24名项目经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创新推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统一代理记账制度(即探索以街道为单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统一交存、代理记账、及时公示),目前殿前街道、杏林街道已先行先试,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