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户籍新政实施首月,我市办理市外迁入人数同比增长171%。
据了解,该通知主要从“优化部分落户政策”和“促进岛外就业落户”两个方面,对户籍迁移政策进行了调整。在“优化部分落户政策”方面,新户籍政策全面放开国家级、省级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落户限制,新增获得区级“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落户,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随迁。
另外,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保持不变,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户年龄由原来的45周岁以下,调整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同时允许符合规定年龄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落户厦门。
在“促进岛外就业落户”方面,新户籍政策通过降低年龄限制和社保缴交年限要求,吸引各类学历人员落户岛外。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的基础上,新政策还授权岛外各区、火炬管委会自主制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政策,鼓励产业工人扎根厦门。
这一户籍新政实施一个多月来,越来越多人才选择落户厦门。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6月份,我市办理市外迁入人数同比增长171%,环比增长206%。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世国:此次户籍政策调整,进一步吸引人才落户,促进跨岛发展,吸引更多人才来厦就业创业,改善我市投资创业环境,为我市的跨越发展做好充足的人才储备。
(来源: 厦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