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升级
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由欣做《保护办法(草案)》初审报告。(肖 攀 摄)
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实践地,筼筜湖治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源头之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传承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从立法、监督、调研等方面接续推动筼筜湖治理保护工作。
在市人大的持续关注下,筼筜湖区生态越来越美,湖水越来越清,基本实现了污水晴天不入湖的目标。2017年,金砖厦门会晤召开,筼筜湖作为城市会客厅承担了重要的接待任务,得到外国元首、嘉宾的高度肯定。
欣喜之余,市人大常委会清醒认识到,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总书记的期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不小差距,筼筜湖整治提升依然任重道远。
为了进一步推动筼筜湖整治工作,2018年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带队开展筼筜湖治理情况的专题调研,察看筼筜湖水体交换情况、水质状况和截污情况,听取有关汇报。陈家东对筼筜湖在依法治湖、清淤筑岸、美化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截污处理、搞活水体工作,特别要在截污处理方面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最终实现流域污水全截流。
在调研基础上,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新制定一部符合生态发展新形势和湖区保护新需要的筼筜湖保护法规。这次立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治湖方针,在总结原《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实施20年来的经验基础上,针对性地进行了充实、细化和提高。历经三审,2020年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全票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新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了湖区管理体制;扩大了湖区保护范围,制定专项保护规划,规范湖区建设活动,加强公园绿化建设,强化规划与建设管理;落实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提升湖区水环境保护水平;注重湖区生态系统总体保护,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红树林保护,加强垂钓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升违法成本,保障法规执行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保护办法》于当年5月1日施行,为守护厦门“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