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陈雪松 李逵)自福建疫情发生以来,厦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查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违法行为,为抗击疫情保驾护航。继公布第一批涉疫违法典型案例之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又公布了第二批十大典型“涉疫”案例,向社会传递监管正能量。
案例1
隔离酒店食品未留样
厦门某餐饮有限公司为定点隔离酒店提供餐食服务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案。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为某定点隔离酒店提供餐食服务的厦门某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留样冰箱内的四种菜品留样量均少于125克。
当事人涉嫌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9.2“食品留样”规定,翔安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24日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2
无法提供“入厦通行码”
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入厦通行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虚假宣传案。9月26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当事人的超市门店检查时发现,现场有原产国为印度的“喜代美冷冻蟹味鱼柳棒(冷冻鱼糜制品)”20袋和原料产地为挪威的“三文鱼段(冻生制品)”20袋。当事人未公示食品“入厦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消杀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等,涉嫌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当事人还利用店招及在门店内以“菜篮子工程”名义宣传,但无法提供相关政府申请或批复文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此外,当事人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3
销售不符合规定口罩
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口罩案。9月24日上午,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某超市的口罩供应商厦门某贸易公司位于集美区天马路的仓库检查,发现库存共27040个某品牌儿童防护口罩,其中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共17170个,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模糊不清及与合格证日期不相符的共9870个。同时,现场还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使用口罩35660个。
当事人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4
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厦门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案。9月19日,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对湖里区围里某药房检查发现,该店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了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等处方药。
当事人涉嫌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