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注意了,有笔钱您可别忘了领取——在市住房局指导下,市房屋事务中心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落实我市廉租住房租金补助货币保障工作,只要住房困难的家庭申请货币保障的条件与申请保障性租赁房一致,且提交的材料也相同,申请货币保障者只需向镇(街)提出货币保障申请意向,不需预约登记和摇号。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是我市所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市为该部分群体提供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两种保障方式,力求实现“应保尽保,精准保障”,廉租住房补贴便属于“货币保障”。
该项工作有何亮点,本报今日为您介绍。
覆盖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盲点”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在思明区草埔巷一间50平方米左右的民房内,王先生一家四口租住在此。这个四口之家月收入仅1700多元,今年年初,他们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家庭。在办理低保相关审核时,社区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由于他们名下无房且现有租住房屋又拥挤,在不选择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前提下,王先生一家每月还可申请几百元的廉租住房租金补助。
“我们之前并不知道有这个政策。特别感谢政府,这真是雪中送炭。”王先生说,家里有两个孩子,大的正在上小学,小的还不满2岁。为了让孩子们享受好的教育条件,他选择每月花1000多元在思明区租房,经济压力很大。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后,这个家庭如释重负。
这正是市住房局、市房屋事务中心挖掘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盲点”,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的一个有力行动缩影。
“以前,有些住房困难群众不知道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政策,没有及时申请补助。于是我们转变保障工作思路,将依申请保障方式调整为主动保障方式。”市房屋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过去等保障对象上门申请后受理的方式,转变为主动将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全部列入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对象的受理范围,通过逐一排查核实每个对象的住房情况,把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条件但尚未申请保障的对象筛查出来,在对照在保数据逐一甄别后,分区、镇(街)形成新增拟保清单,纳入保障范畴,社区工作者会主动把政策送上门,并帮助其申领,让群众一趟都不用跑就能享受到政策补助。同时,对不再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人员,及时与在保人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在当月取消该户廉租住房租金补助资格,停发租金补助。
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通过这一举措,对政策福利应得未得的“沉默者”被及时发现,让廉租住房租金补助这一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及时覆盖我市有需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王先生评价:“这件好事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