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2月26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让老百姓常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无疑,这部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出台的《条例》,对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何重修?
总结创新举措成熟经验
明确新制度新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很大变化,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15年,国家颁布实施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随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建设,十九届五中全会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毫无疑问,作为厦门市获得特区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原《条例》对推进厦门市环境法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自2009年修订实施以来,原《条例》已有12年。其间,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断修改完善。原《条例》部分内容已与上位法不一致、地方在环境保护和管理中行之有效的许多创新举措以及成熟经验也需要通过立法总结、一些新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政策措施也需要在地方法规中予以明确。”该负责人称,因此,2020年,厦门市人大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法规修订的起草工作。
如何修订?
精细调研倾听民声
前后修改10余稿
“《条例》修订过程中,厦门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汇集民智,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条例》修订工作的有序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称,在市人大、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官网和厦门日报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走访调研,紧盯日常执法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深入各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的基层执法人员中汲取经验。
高度重视,精细调研。从草案起草到审议,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11次分别召集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倾听群众心声,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问题。《条例》修订相关部门还及时总结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成果,精准保障发展大局。据悉,2016年,《条例》(修改)就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备选项目,自2017年以来,前后共修改10余稿,坚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