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3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11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国钦在接听市长专线时,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救助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等21人,救助总金额近百万元。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司法救助可由申请人主动申请,也可由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因当前主动申请救助的情况较少,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意识,主动及时开展权利告知、材料接收、受理审查等工作,实现各诉讼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
去年10月,市检察院首次将公开听证引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就是否予以救助及救助金额听取意见。
该案被害人是一名年轻女子,其父早逝、母亲改嫁,将她一手抚养长大的祖父母听闻噩耗后痛苦难当,又不得不面临贫病交加的困境。得知这些情况,检察官实地走访,向村委会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其家庭困难情况,建议其祖父母申请司法救助。听证会上,检察官逐一展示了贫困证明、医疗发票及住所照片等证据材料,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进行合议,一致认为应当将其祖母纳入救助范围,市检察院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记者 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