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4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明起,《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是厦门市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全面规定了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行政管理、权益保障、激励措施、法律责任,凝结着有特区特色志愿服务发展的创新创造。《条例》的正式实施,是厦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化进程迈出的重要一步,对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厦门市志愿服务事业站在新起点,进入新发展阶段。
《条例》还确定每年3月5日为厦门市志愿者日。
志愿者化身“美颜师”,打扫街道巷道,清理整顿杂物。记者 王世伟摄
小志愿者也来帮忙,搜寻身边的垃圾。记者 王世伟摄
全市人民智慧的结晶
《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具有鲜明的厦门特色,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厦门的实际,进行了必要的创新。
据了解,《条例》从立项到最终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经历了近两年不断完善的过程。许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代表、志愿服务工作者以及多个相关部门都为《条例》的出台付出了努力。
晨报记者从《条例》的牵头起草单位厦门市民政局了解到,该《条例》于2019年1月被列为立法课题调研项目,在课题调研的基础上于当年就形成了《条例(初稿)》。此后,市民政局又通过召开座谈会以及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先后组织125名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代表、志愿服务工作者在全市及6个区召开了10场座谈会,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在提交给市司法局审查后,又历经了5次修改。此后,市民政局又多次配合市人大社会委、法制委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于2020年12月11日通过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条例》的制定,以法规形式保障、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志愿服务,对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020年,厦门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