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0日讯 据厦门广电网报道,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17日晚上发布的公告,所有预进入厦门市流转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提前24小时提交申请资料。公告发出后,18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了冷链食品入厦申报的操作规程。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不按照规程要求履行申报义务的企业,各职能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管理。
《操作规程》明确,11月20日零时以后新进入我市存储、销售、加工、流通、消费等“流转”环节的进口冷链食品,包括由厦门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和由其他口岸入境进入厦门流转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均需按照本规程申报。规程明确,进口冷链食品抵厦前24小时,货主应当主动通过互联网登录“入厦进口冷链食品申报平台”(网址http:222.76.242.79:18080)进行申报。货主存在未如实填报货物流向信息、未按照约定时间入仓或提货离场等行为的,集中监管仓可以参照熔断机制对货主予以制约。
此外,市疾控中心于18日晚再次发布紧急健康提醒,要求广大市民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时刻注意个人防护。据悉,这已12月8日以来,市疾控中心发出的第5份健康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