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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措施力克重点污染源
专项攻坚1 扬尘污染防治
扬尘污染防治,始终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环。特别是进入秋冬季节,冷空气活动极为频繁,风力大,空气干燥,颗粒物传输和扬尘管控更要下足硬功夫。市生态环境局细化攻坚部署,从强化顶层设计、健全防治标准、升级考评督查等方面综合发力,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升级版举措,打出“组合拳”。
亮点1
扬尘污染防治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凝聚合力、齐抓共管,以信用约束、强化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协调建设、市政园林、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将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扬尘防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系统,在去年多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携手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共对107个项目216家单位因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计入不良信用记录,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为推进建筑市场扬尘管控打下坚实基础。
亮点2
强化扬尘违法行为日常监管执法
向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挥出重拳,用强有力的查处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全力协调,联合市执法局,推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大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的通知》(厦城执〔2020〕4号)印发实施,细化处罚标准,明确在日常巡查、考评督查中,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此举进一步升级对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各方强化守法意识、落实防控义务。今年1月-10月,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查处违规工地843个(次),罚款161.5万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共对107个项目216家单位因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亮点3
高位协调下好扬尘防治“一盘棋”
高位协调统筹,下好扬尘污染防治“一盘棋”。依托市环委办协调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每月对各区各部门扬尘污染防治自查考评、执法检查、信用评价等工作进展展开调度,并将重点难点问题推送市政府空气质量分析会研究讨论。市环委办还专门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抽查督查,实行一督查一通报,逐级传导压力,倒逼主管责任落实。2020年1月-11月,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共抽查各类易扬尘点548个(次)、道路176条(次),“回头看”复查考评点54个,检查存在夜间占道烧烤行为的道路480条(次);发出《扬尘防治考评通报》267期,通报扬尘问题共4715个。市环委办共通报扬尘问题132个,全部协调落实整改。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秋冬季颗粒物污染特点,市生态环境局在印发《厦门市2020年第三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基础上,还与市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中心联合调研,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主要问题与建议》,针对工地扬尘管控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专项攻坚2 机动车污染防治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占比较大,已成为近年来我市大气最主要的污染源。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在加强源头管控、实施动态监管的基础上,聚焦高排放超标机动车管控,联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放超标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暂行)》(以下简称《通告》),在全国率先填补了超标排放机动车强制报废操作层面的空白,有效促进机动车尾气治理。
亮点1 检测环节有“规定动作”
明确适用范围,是《通告》的一大亮点。根据规定,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排气污染监督抽测超标的机动车、经维修治理后的复检,检测周期为六个月的机动车排污定期检测,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检测这五类,均要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统一实施检测。这一“规定动作”,明确了检测中心的职责,也为车辆源头监管上紧“安全阀”。
亮点2 治理无望的强制报废
规定强制报废的条件,是这项工作的核心。《通告》明确,机动车检测第一次超标,应当进行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如果第二次检测仍不通过,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将再次告知和提醒。若第三次检测仍不通过,则应强制报废,将车辆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也要上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淘汰治理无望的超标车,杜绝其继续上路,这些举措,切实有力地遏制了机动车的尾气污染,为“厦门蓝”筑牢防护屏障。
(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 讯 员 詹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