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德不守 滥权谋私操控扶持政策
秉公则无私,无私则无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人特有的公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一心为公,才能谨慎用权。可对大德不明、党性弱化的叶加河而言,公权并不姓公。
张某是2012年被引进厦门的“双百”人才。他后来成立了中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嘉公司),将“双百”项目落户在思明区。根据有关政策,中嘉公司成立后可以申请获得不少思明区的创业扶持资金及其他补贴,其中创业扶持资金共100万元,分三年可分别申领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
为拿到上述资金,张某和思明区政府签订了《思明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落户扶持协议》(简称扶持协议),并承诺遵守协议的相关约定,如股东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公司注册落地思明区;张某每年在思明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不得将创业场地抵押、转租、转借;不得将扶持资金挪作他用;每半年向思明区政府提供企业筹建、经营状况及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材料等。
在办理“双百”人才项目落户思明的过程中,张某及其员工汤勇华(因诈骗罪被立案)和叶加河很快熟识了起来,并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关系显得相当密切。2015年年底,思明区科信局、人才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几个部门联合对多家“双百”企业实地检查。中嘉公司诸多违反扶持协议的问题被暴露出来,如抽逃注册资金、将扶持资金挪作他用、张某在思明区工作不足6个月等等。科信局工作人员根据多部门的检查结论出具了一份报告,将中嘉公司列为“需要整改型”企业,建议暂缓发放第三笔50万元扶持资金。
叶加河非常清楚中嘉公司的各种违规问题,但他看完报告后却这样交代工作人员:“这家企业我很熟,实际发展不错,让他通过。”后来,工作人员修改了报告,将中嘉公司从“需要整改型”调整为“平稳进展型”,帮助中嘉公司顺利拿到了那50万元。
为什么铤而走险帮助张某?因为公权夹带了“私货”。
2014年8月的一天,张某约叶加河在后江埭某大排档吃饭,席间交给叶加河两个信封,并对叶加河献媚:“恭喜孩子被美国名校录取,也感谢叶局一直以来的关照。”叶加河回家拆开信封,发现里面分别装着2万元人民币和2千元美金。2016年初,张某拿到第三笔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后再次约叶加河吃饭,酒足饭饱后送给叶加河5万元。
除了帮助张某违规拿到扶持资金,叶加河还用类似的办法帮助过史某的某信息公司。史某的公司在多部门联合检查中同样被发现多项违规行为,如缺少员工工资签发单及相应的社保证明,政府补贴及注册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换句话说,这家公司很可能在几乎没有开工的情况下,领取并挪用了相关补贴资金。”办案人员这样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史某的某信息公司被暂缓发放第三笔50万元扶持资金。
后来,史某请叶加河吃饭,在推杯换盏间送给叶加河6万元现金。叶加河收钱后,默认史某的公司已经整改到位,代表区科信局向思明区政府建议,给史某公司兑现那50万元资金。可实际的情况叶加河非常清楚:“他们公司不可能整改到位,扶持资金大部分被史某控制的其他公司用掉了,员工社保、工资签领单他也编造不出来。”
叶加河只捞了几万元,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上百万元损失,对此他一点也不在乎。“公”“私”二字是衡量党性强弱的尺子,党员领导干部理当涵养公仆情怀,淬炼政德修养,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私用。只有严守公德、坚守公心,才能抵制诱惑、两袖清风,保持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