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从2020年起,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厦门市企业招工招才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
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生规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支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招收博士后。另外,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增设事业单位见习岗位,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积极帮扶困难群体
加强安居保障力度
对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厦门市高校毕业生留厦求职创业的,由人社部门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
对留厦稳定就业3个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岁),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具有博士学位或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骨干人才保障性商品房。本地“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留厦就业,符合人才基本条件的,可参照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校的博士、博士后认定为C类人才,享受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优惠。
另外,毕业生办理各类报到证手续时间延长至2020年9月1日。办理就业手续时,提交毕业证书时间本专科毕业生延迟至8月底,研究生延迟至2020年年底。
(记者 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