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从 7月 1日起,如果你从用人单位离职了,需要进行个人失业登记,以便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服务及失业保险待遇。
昨天上午,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进行解读。据悉,厦门通过搭建失业登记管理平台、建立登记失业人员数据库,提高全市失业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掌握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开展精准就业帮扶。
无业状态的劳动者 需进行失业登记
此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不用进行失业登记。
从今天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常住人口(含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上或者到线下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导报记者了解到,由劳动者自己进行失业登记,可使失业登记数据更加准确。不过,劳动者如果只是从A单位离职,立即跳槽到B单位工作,可不进行失业登记。
对用人单位来说,全面开展个人失业登记后,操作手续与此前相同,即: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15日内登录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xmhr),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