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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渠道
线上渠道:人社部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含网站、APP端);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portal),微信端也将于近期推出。
线下渠道: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本市户籍劳动者线下渠道进行失业登记,可在户籍地所在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含港澳台居民)线下渠道申请失业登记,在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失业登记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其他失业人员。
上述失业人员未办理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的,视为无就业要求人员,不计入登记失业人员统计范围。
(记者 吴笛)